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茅台集团设立营销公司与上市主体分利润,冲击究竟有多大?

来源:盘和林经济观察  日期:2019/5/16 10:23:50   浏览次数:    我要收藏

贵州茅台全名叫做“贵州茅台酒股份有限公司”,而他的大股东叫做贵州茅台集团,持有A股茅台近62%的股份。而茅台集团在5月5日揭牌一家全资子公司,叫做贵州茅台集团营销有限公司,主要针对团购、商超等终端客户,跟茅台现有的经销渠道错位发展。

茅台近日设立营销公司,标志着茅台吹响了渠道变革的号角。

笔者认为,设立营销公司对贵州茅台最大的冲击就在于渠道利润将会被集团所逐步掌控。茅台深耕白酒产业数年,已经建立了层层递进的经销商战略,为了保障酒的质量控制假冒伪劣产品,所以也需要完善的经销网络来进行销售。

然而,庞大的营销维护成本和层层加价的结果让茅台的销量增长背负了巨大的压力。实际上当前茅台销量增加有一部分的原因就在于部分中产阶级也加入了消费者的行列。如果能够减少渠道内的利润消耗,缩短渠道环节,就能够给茅台的弱降价策略提供更大的操作空间,进而提升销量,增加利润。

虽然这看似对于茅台整体来说非常有益,但是这也就意味着渠道这一部分的利润将会被转移,扁平化的营销公司销售模式能够迅速取得价格优势,打击原有的渠道盈利能力,这对于现在的茅台公司利润影响是巨大的。

所以,茅台集团设立营销公司促使券商下调茅台目标价格也是可以理解的,未来贵州茅台的盈利空间也将会面临折价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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